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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海淀区有福敬老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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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院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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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入住人员及家属(监护人)应认同并遵守养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理解和配合院方的管理工作。

2、入住人员及家属(监护人)应如实陈述入院人的实际情况,不得隐瞒,对所述内容承担法律责任

3、入院时,入住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及2个月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。体检内容:血常规23项、透视、心电图等。

4、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后,入住人员有一个月的试住期,如有发现入住人员有不符入院条件者,院方有权将其劝退。

5、老人或随身护工外出应按照院内的《老人外出制度》规定,在家属(监护人)的陪同下到办公室办理允许外出手续。

6、本院实行《家属探视刷卡登记制度》,家属应自觉办理探视卡、无卡人员探视时,本院有权拒绝入内探视。

7、入住人员每月5日前缴纳当月全部费用,不得拖欠。

8、除必需的生活用品外,家具、电器等带入院内应经院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。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不得带入院内。

9、家属(监护人)在院留宿陪护,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得到院方批准后方可留宿。

10、为防止交叉感染,本院不允许使用尿布、尿垫等重复使用的卫生用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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